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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被北京市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9.01.05)
- 公司被北京市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9.01.05)
- 点击数:396 更新时间:2009-4-20 9:28:01
- 北京市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制定了《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依据该方案2008年12月北京市开始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北京新立基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积极参加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经过评定,已被认定为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享受国家有关减税政策。
